1、我区寺庵大多分布在山区和乡村,多数自养能力不足。我局通过政协提案,协调卫生局为佛教寺庵316名僧尼及事实存在收养关系的孤儿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帮助僧尼们解决基本医疗保障问题,此举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普遍欢迎。
2、四川汶川等地区的灾情牵动了宗教界的心,我局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广泛发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踊跃捐款,奉献爱心,为四川受灾地区贡献一份力量。掀起了一股“献爱心,作奉献,捐善款”的热潮,全区宗教界共捐款60万元,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的赞扬。
3、努力做好城市建设项目内涉及的宗教场所的拆迁、补偿、重建问题,提出场所拆迁安置具体意见,作为规划和决策的重要依据。既保证了城市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,又维护了广大信众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。
4、积极向上申报项目,推进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,为常太镇外东坪少数民族自然村道路水泥硬化工程争取补助资金。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,促进少数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。
5、大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督查,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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